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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起诉一般多久开庭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09 13: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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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起诉一般多久开庭

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但规定了审限,即审理的最长期限,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根据经验一般从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会开庭。一般经过立案、送达(起诉状、答辩状)、组成合议庭、送达开庭通知等几个程序。简易程序,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一、法庭调查的顺序。1、当事人陈述。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3、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4、宣读鉴定意见。5、宣读勘验笔录。二、法庭辩论的顺序。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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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但规定了审限,即审理的最长期限,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根据经验一般从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会开庭。一般经过立案、送达(起诉状、答辩状)、组成合议庭、送达开庭通知等几个程序。简易程序,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一、法庭调查的顺序。1、当事人陈述。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3、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4、宣读鉴定意见。5、宣读勘验笔录。二、法庭辩论的顺序。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但规定了审限,即审理的最长期限,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根据经验一般从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会开庭。一般经过立案、送达(起诉状、答辩状)、组成合议庭、送达开庭通知等几个程序。简易程序,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一、法庭调查的顺序: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4、宣读鉴定意见。
5、宣读勘验笔录。
二、法庭辩论的顺序: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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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但规定了审限,即审理的最长期限,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根据经验一般从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会开庭。一般经过立案、送达(起诉状、答辩状)、组成合议庭、送达开庭通知等几个程序。简易程序,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一、法庭调查的顺序。1、当事人陈述。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3、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4、宣读鉴定意见。5、宣读勘验笔录。二、法庭辩论的顺序。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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