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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清算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08 13: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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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清算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需前往税务机关办理土地清算手续,包括:已竣工并销售完毕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整体转让未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项目,以及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参考法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暂行办法》第九条。法律分析;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纳税人应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土地清算手续。(1)全部竣工并销售完毕的房地产开发项目。(2)整体转让未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项目。(4)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法条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暂行办法》第九条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的清算。(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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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需前往税务机关办理土地清算手续,包括:已竣工并销售完毕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整体转让未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项目,以及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参考法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暂行办法》第九条。法律分析;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纳税人应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土地清算手续。(1)全部竣工并销售完毕的房地产开发项目。(2)整体转让未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项目。(4)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法条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暂行办法》第九条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的清算。(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需前往税务机关办理土地清算手续,包括:已竣工并销售完毕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整体转让未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项目,以及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参考法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暂行办法》第九条。

法律分析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纳税人应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土地清算手续:

(1)全部竣工并销售完毕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2)整体转让未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4)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暂行办法》第九条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的清算。(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拓展延伸

房地产清算的程序和要求是什么?

房地产清算的程序和要求涉及多个方面。首先,清算程序包括确定清算财产、清算管理人的任命、资产评估、债权益的确认和清算财产的处置等环节。其次,清算要求包括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程序、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及时公告清算事项、按照清算计划进行清算等。此外,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企业清算法》等,确保清算程序和要求的合规性和公正性。综上所述,房地产清算的程序和要求是确保清算财产的有序处置,保护债权益的合法程序。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应根据以下情况办理土地清算手续:全部竣工并销售完毕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整体转让未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项目以及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地产清算的程序和要求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确定清算财产、清算管理人的任命、资产评估、债权益的确认和清算财产的处置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清算程序和要求的合规性和公正性,是确保清算财产有序处置,保护债权益的合法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六条 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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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清算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需前往税务机关办理土地清算手续,包括:已竣工并销售完毕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整体转让未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项目,以及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参考法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暂行办法》第九条。法律分析;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纳税人应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土地清算手续。(1)全部竣工并销售完毕的房地产开发项目。(2)整体转让未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项目。(4)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法条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暂行办法》第九条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的清算。(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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