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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不成立怎么办?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11 05: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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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不成立怎么办?

如果诈骗罪不成立,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但又犯罪情节轻微的不需要处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可以对其进行劝诫或者责令签署悔改声明、道歉、赔偿损失,或者主管部门可以处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一、危险驾驶罪能免于刑事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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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如果诈骗罪不成立,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但又犯罪情节轻微的不需要处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可以对其进行劝诫或者责令签署悔改声明、道歉、赔偿损失,或者主管部门可以处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一、危险驾驶罪能免于刑事处罚吗。


如果诈骗罪不成立,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但又犯罪情节轻微的不需要处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可以对其进行劝诫或者责令签署悔改声明、道歉、赔偿损失,或者主管部门可以处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

一、危险驾驶罪能免于刑事处罚吗?

如果构成危险驾驶罪,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醉驾不起诉是不是就没有犯罪记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最高人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明确,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因此,醉驾不起诉了,免于刑事处罚的,没有犯罪记录,但是有行政处罚。

三、非刑罚处罚措施有哪些内容

非刑罚处理方法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经济性的处理方法。在本条主要是指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人民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刑的犯罪人,责令其向被害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以弥补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损失的处理方法。根据本条规定,赔偿损失是在免予刑事处罚的前提下所采用的处理方法。因此,它与赔偿经济损失是有区别的:

a、适用对象不同。赔偿损失的适用对象是依法被免予刑事处罚的人,赔偿经济损失则对依法被判处刑罚的人适用;

b、处理结果不同。责令赔偿损失的适用条件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刑的,因此,只让被告人赔偿损失而不对他判刑,即只赔不罚;赔偿经济损失的适用条件是罪行较重又需要判刑的,因此,对被告人既判刑又让其赔偿,即又罚又赔。

2、教育性的处理方法,它包括以下三种:

(1)训诫。训诫,是人民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刑的人,以口头的方式对其当庭公开进行谴责的教育方法。训诫的适用对象与赔偿损失相同,只是它处罚的内容有其特殊性。人民对于情节轻微的犯罪分子,认为不需要判处刑罚,而应予以裁判的,应当用口头的方式进行训诫。在口头训诫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一方面严肃地指出犯罪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分析其危害性,并责令他努力改正,今后不再重犯;另一方面也要讲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尚属轻微,可不给予刑事处分。该批复对训诫的内容、执行方式作了有约束力的明确解释。它既是对司法实践的总结,也是对司法实践的具体作法的认同。实践表明,训诫作为一种非刑罚的处理方法,适用于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刑的犯罪人,可以产生感化、教育效应,进而预防和减少犯罪;

(2)具结悔过。具结悔过,是指人民责令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刑的人用书面方式保证悔改,以后不再重新犯罪的教育方法。适用具结悔过,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a、适用对象必须是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应当判处刑罚的,或者不构成犯罪的,都不能适用具结悔过;

b、根据案件情况又需要责令犯罪分子用书面方式保证悔改的。实践表明,具有我国特色的这一非刑罚处理方法,对于那些被免予刑事处罚且有一定认识的犯罪分子能发挥较好的教育、预防作用。

(3)赔礼道歉。赔礼道歉,是指人民责令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刑的人公开向被害人当面承认错误,表示歉意的教育方法。赔礼道歉的适用对象与前述教育性的处理方法相同,其区别在于,它要求犯罪人公开向被害人当面承认错误,表示歉意。因此,对于情节轻微并给被害人造成心理创伤的犯罪,适用这一教育方法可以产生较大的效益。一方面,可以用赔礼道歉这种方式促使犯罪分子悔过自新,达到对其进行教育、警戒的目的;另一方面,又能在一定程度上安抚被害人,使其受创伤的心理恢复平衡,防止矛盾激化;

3、行政性的处理方法。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是指人民根据案件的情况向犯罪人所在单位提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的司法建议,而由主管单位给予犯罪分子适当行政处罚或者处分的方法。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是根据人民的司法建议而作出的,这是它不同于其他行政处分的特点。同时,这种处分又必须由主管单位来决定和落实。因此,人民应根据罪行的性质、危害程度和预防犯罪的需要,提出相应的司法建议,但不能写在判决书上。因为人民的判决不能直接作出任何行政处分。

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一种行政责任。行政处罚包括治安管理处罚、财政金融管理处罚、工商行政管理处罚、环境管理处罚等等。处罚方式有:警告、罚款、拘留、没收、停止营业等。行政处分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员、工人违反行规和劳动纪律,由主管机关依法给予的一种纪律责任。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留用察看或开除公职的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以下内容:

1、人身自由,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行政相对人的人身自由,具体如下:

(1)行政相对人处于醉酒、精神病发作等状态,非管制不能避免行政相对人对其本人造成危害或对他人构成威胁;

(2)行政相对人意欲自杀,非管制不能保护其生命;

(3)行政相对人存在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情形,非管制不足以预防或救护。

2、处置财物,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强制过程中,可以对相关财物依法进行处置,涉及所有权的4项权能,即行政机关可以对相关财物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在实践中,行政机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处置财物具体表现为对查封、扣押、冻结、使用、处分以及对财物的使用进行等;

3、进入住宅、场所,在公民的生命、身体、财产有危险,非进入住宅、场所不能实施救护或不能制止危害行为时,允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时进入该住宅、场所采取一定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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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不成立怎么办?

如果诈骗罪不成立,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但又犯罪情节轻微的不需要处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可以对其进行劝诫或者责令签署悔改声明、道歉、赔偿损失,或者主管部门可以处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一、危险驾驶罪能免于刑事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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