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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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1 05:50:41
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
借款合同的效力问题有:借款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主体合格,不存在欺诈、胁迫、借贷双方串通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情况。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行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
导读借款合同的效力问题有:借款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主体合格,不存在欺诈、胁迫、借贷双方串通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情况。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行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

借款合同的效力问题有:借款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主体合格,不存在欺诈、胁迫、借贷双方串通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情况。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
借款合同的效力问题有:借款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主体合格,不存在欺诈、胁迫、借贷双方串通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情况。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行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