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哲学的范畴是哲学及其逻辑系统中最重要、最核心的概念,五大基本范畴是:
1、内容和形式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
2、现象和本质
本质和现象二者既对立又统一。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3、原因和结果
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4、可能性和现实
可能性是潜在的、尚未成为现实的东西,现实则是已经存在的东西。二者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5、偶然性
6、必然性
二者产生的根据不同,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所的地位和作用不同。二者互相依存,在一定的条件可以互相转化,互相过渡。
哲学的六大基本范畴
范畴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基本概念是人类理性思维的逻辑形式。是哲学里概括与抽象程度较高的概念。
它包括六大范畴:
精神与物质、静止与运动、能量与信息、规律与混沌、偶然与必然、现象与本质。有的还把范畴扩大为:原因和结果、内容和形式、个别和一般、可能性与现实性、对立与统一、系统与要素、结构与建构等等,也都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