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职工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一、工伤死亡用人单位拒赔怎么办
(一)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伤害事故发生1个月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可以在伤害事故发生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事故单位不申请,不赔偿,那么作为近亲属,要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二)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近亲属可享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事故单位帮交有社保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没有的,要求事故单位赔偿。
二、工伤公司不赔偿怎么办,不认定工伤单位赔偿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工伤认定已经过期怎么处理
如果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过期,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可在1年内申请;因为不可抗力等原因工伤认定申请过期,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仍然过期的,则可以提起诉讼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