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法律如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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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1 13:33:08
涉外离婚法律如何适用?
涉外离婚有关法律规定:如果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应该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起诉进行诉讼;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可以向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导读涉外离婚有关法律规定:如果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应该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起诉进行诉讼;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可以向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涉外离婚有关法律规定:如果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应该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起诉进行诉讼;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可以向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涉外离婚法律如何适用?
涉外离婚有关法律规定:如果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应该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起诉进行诉讼;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可以向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