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如何才能办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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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1 13:34:06
涉外婚姻如何才能办到手续
涉外婚姻应经下列流程办手续。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应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为民政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2、若结婚双方同意在外国公民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结婚的手续,也是完全可以的。【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导读涉外婚姻应经下列流程办手续。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应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为民政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2、若结婚双方同意在外国公民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结婚的手续,也是完全可以的。【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涉外婚姻应经下列流程办手续: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应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为民政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2、若结婚双方同意在外国公民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结婚的手续,也是完全可以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涉外婚姻如何才能办到手续
涉外婚姻应经下列流程办手续。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应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为民政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2、若结婚双方同意在外国公民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结婚的手续,也是完全可以的。【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