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网上进行投资活动时,如果投资人被骗的,是属于网络电信诈骗,可以向机关报案。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2.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
3.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
4.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5.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
6.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
一、网络诈骗多少钱能判
(一)能够查到数额的。诈骗数额只是电信网络诈骗定罪量刑的一个方面,并且这个数额是开庭过后认定的数额,不是机关查证的数额。全国统一量刑数额标准,电信网络诈骗3000元以上可判刑,具体标准如下:
1、电信网络诈骗数额3000元以上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2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两个月刑期;
2、电信网络诈骗数额达到3万元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电信网络诈骗数额达到50万,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50000元,可以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
(二)查不到数额的。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1、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2、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的。
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隐匿、毁灭证据等原因,致拨打电话次数、发送信息条数的证据难以收集的,可以根据经查证属实的日拨打人次数、日发送信息条数,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等相关证据,综合予以认定。
二、网络诈骗案件的立案标准都有哪些
网络诈骗案件的立案标准有八种情形:
1、造成被害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2、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
3、团伙诈骗;
4、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5、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到处罚;
6、诈骗救灾款;
7、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机关等部门的工作;
8、利用钓鱼网站、木马程序等隐蔽技术手段进行诈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