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未经股东本人同意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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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3-09-23 13:21:43
股权转让未经股东本人同意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未经股东本人同意,在一般情形下是无效的。人民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导读法律分析。股权转让未经股东本人同意,在一般情形下是无效的。人民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分析:
股权转让未经股东本人同意,在一般情形下是无效的。人民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股权转让未经股东本人同意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未经股东本人同意,在一般情形下是无效的。人民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