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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介绍卖淫罪是啥犯罪类型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17 02: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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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介绍卖淫罪是啥犯罪类型

介绍卖淫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加重处罚事由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三)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四)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五)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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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介绍卖淫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加重处罚事由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三)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四)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五)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介绍卖淫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加重处罚事由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

(三)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四)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

(五)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一、卖淫的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综上所述,卖淫行为时属于违法行为,但不是犯罪行为。违法一般受行政处罚,犯罪的话是受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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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介绍卖淫罪是啥犯罪类型

介绍卖淫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加重处罚事由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三)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四)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五)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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