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刑事诉讼期限是多久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17 02:09:15
文档

刑事诉讼期限是多久

(一)侦查羁押期限;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6、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自接到补充侦查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1个月。(二)强制措施期限;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2、拘留时间,不得超过14日。3、取保侯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三)批捕期限;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次日起7日以内。(四)决定逮捕期限;
推荐度:
导读(一)侦查羁押期限;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6、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自接到补充侦查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1个月。(二)强制措施期限;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2、拘留时间,不得超过14日。3、取保侯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三)批捕期限;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次日起7日以内。(四)决定逮捕期限;


(一)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6、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自接到补充侦查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1个月。

(二)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不得超过14日;

3、取保侯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三)批捕期限

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次日起7日以内。

(四)决定逮捕期限

人民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决定逮捕的期限自执行后的次日起10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日至4日。

(五)审查起诉期限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管辖的,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诉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一、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时效是多久

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具体犯罪的追诉时效的期限时,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分别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相应条款或量刑幅度,按其法定最高刑进行计算追诉时效期限:

(1)在只规定一个量刑幅度的条文中,应依照该条文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2)在一个条文中规定有两个以上不同的量刑幅度的,应按与其罪行相对应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期限。

(3)如果所犯罪行应当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的期限。

文档

刑事诉讼期限是多久

(一)侦查羁押期限;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6、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自接到补充侦查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1个月。(二)强制措施期限;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2、拘留时间,不得超过14日。3、取保侯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三)批捕期限;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次日起7日以内。(四)决定逮捕期限;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