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不能确定的。
因为计算生育津贴不完全与个人的薪资挂钩,而是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来计算的。
职工生育津贴 = 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365(天)× 产假天数
个体人员生育津贴 =个体人员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本人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365(天)× 产假天数
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产假具体天数计发: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没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享受的生育津贴,以个体人员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本人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天数)后,再乘以下列具体天数计发:
(一)生育的按98天计。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二)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按15天计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按42天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