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扣押物品返还法律依据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17 02:20:53
文档

扣押物品返还法律依据

刑事侦察扣押物品退还规定是:与刑事案件有关的扣押,与刑事案件无关的需要在三日内退还当事人,对于无人认领的物品,可以发布公告,并在六个月内按照无主财产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如果被扣押物品与案件无关的,依法要予以退还,被扣押物品人可持扣押清单向机关查询。【法律分析】;
推荐度:
导读刑事侦察扣押物品退还规定是:与刑事案件有关的扣押,与刑事案件无关的需要在三日内退还当事人,对于无人认领的物品,可以发布公告,并在六个月内按照无主财产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如果被扣押物品与案件无关的,依法要予以退还,被扣押物品人可持扣押清单向机关查询。【法律分析】;


刑事侦察扣押物品退还规定是:与刑事案件有关的扣押,与刑事案件无关的需要在三日内退还当事人,对于无人认领的物品,可以发布公告,并在六个月内按照无主财产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如果被扣押物品与案件无关的,依法要予以退还,被扣押物品人可持扣押清单向机关查询。
【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可以需要对当事人进行强制措施,但涉及到当事人的相关物品,必须按照司法机关的相关规定程序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刑事侦察中扣押的物品必须在规定期限内退回当事人。人民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被告人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并制作清单,附卷备查;对人民随案移送的被告人财物及其孳息,应当根据清单核查后妥善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扣押物品,应当登记并写明物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成色、纯度、颜色、新旧程度、缺损特征和来源等。扣押货币、有价证券,应当登记并写明货币、有价证券的名称、数额、面额等,货币应当存入银行专门账户,并登记银行存款凭证的名称、内容。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二十二条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进行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机关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遇到阻碍搜查的,侦查人员可以强制搜查。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第二百二十 在侦查过程中需要扣押财物、文件的,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在现场勘查或者搜查中需要扣押财物、文件的,由现场指挥人员决定;但扣押财物、文件价值较高或者可能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当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在侦查过程中需要查封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或者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不宜移动的大型机器、设备等特定动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制作查封决定书。

文档

扣押物品返还法律依据

刑事侦察扣押物品退还规定是:与刑事案件有关的扣押,与刑事案件无关的需要在三日内退还当事人,对于无人认领的物品,可以发布公告,并在六个月内按照无主财产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如果被扣押物品与案件无关的,依法要予以退还,被扣押物品人可持扣押清单向机关查询。【法律分析】;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