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物品多久归还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17 02:20:57
扣押物品多久归还
机关扣押物品原则上是三个月的,重大案件到侦查终结,涉嫌所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返还给被扣押人。其物品在扣押时机关必须标明物的成色、价质、可用程度等,如果与案件无关机关在保管中受到了破坏,由机关负责维修直到能够使用为止或按扣押时的折价给予赔偿。扣押物品的规定是什么。1、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如果发现与案件可能相关的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2、如果物品持有人拒绝交出物品,那么可以进行强制扣押。在执行扣押程序过程中,当场的侦查人员不可以少于两个人。并且相关人员应该持有法律或者其他文书以及证件,被扣押的物品数额应该当场进行清点。【法律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
导读机关扣押物品原则上是三个月的,重大案件到侦查终结,涉嫌所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返还给被扣押人。其物品在扣押时机关必须标明物的成色、价质、可用程度等,如果与案件无关机关在保管中受到了破坏,由机关负责维修直到能够使用为止或按扣押时的折价给予赔偿。扣押物品的规定是什么。1、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如果发现与案件可能相关的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2、如果物品持有人拒绝交出物品,那么可以进行强制扣押。在执行扣押程序过程中,当场的侦查人员不可以少于两个人。并且相关人员应该持有法律或者其他文书以及证件,被扣押的物品数额应该当场进行清点。【法律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

机关扣押物品原则上是三个月的,重大案件到侦查终结,涉嫌所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返还给被扣押人。其物品在扣押时机关必须标明物的成色、价质、可用程度等,如果与案件无关机关在保管中受到了破坏,由机关负责维修直到能够使用为止或按扣押时的折价给予赔偿。
扣押物品的规定是什么:
1、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如果发现与案件可能相关的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2、如果物品持有人拒绝交出物品,那么可以进行强制扣押。在执行扣押程序过程中,当场的侦查人员不可以少于两个人。并且相关人员应该持有法律或者其他文书以及证件,被扣押的物品数额应该当场进行清点。
【法律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
行政案件扣押物品期限为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应当将被扣押物品退还当事人。对扣押物品需要进行鉴定、检测、检验的,鉴定、检测、检验期间不计入扣押期间,但应当将鉴定、检测、检验时间告知当事人。对于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超过上述规定期限未作处理决定的,当事人有权要求退回。
扣押物品多久归还
机关扣押物品原则上是三个月的,重大案件到侦查终结,涉嫌所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返还给被扣押人。其物品在扣押时机关必须标明物的成色、价质、可用程度等,如果与案件无关机关在保管中受到了破坏,由机关负责维修直到能够使用为止或按扣押时的折价给予赔偿。扣押物品的规定是什么。1、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如果发现与案件可能相关的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2、如果物品持有人拒绝交出物品,那么可以进行强制扣押。在执行扣押程序过程中,当场的侦查人员不可以少于两个人。并且相关人员应该持有法律或者其他文书以及证件,被扣押的物品数额应该当场进行清点。【法律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