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缓刑后多少天到司法局报道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17 02:01:50
判缓刑后多少天到司法局报道
法律分析: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六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导读法律分析: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六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法律分析: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六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判缓刑后多少天到司法局报道
法律分析: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六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