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如果已经移送审查起诉,到的时间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如果证据不足,可以将案件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一去一回的最长时间为二个月,可以退二次,这样最长可以增加四个月。
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对于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审查案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一、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的期限
人民将人民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的期限刑诉第151条第1款第2项开庭10日以前。
人民将开庭时间地点通知人民的期限刑诉第151条第1款第3项开庭3日以前。
人民的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的送达期限刑诉第151条第1款第4项开庭3日以前。
人民公开审判的案件,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的期限刑诉第151条第1款第5项开庭3日以前。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的期限刑诉第16第1款自受理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有刑诉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延长审判期限刑诉第16第1款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1个月。
二、刑事案件开庭审理程序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就指控事实发表意见,询问被告人,审查核实证据。
3、法庭辩论:公诉人发言、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人自行辩护,辩护人辩护,控、辩双方进行辩论。
4、被告人就指控的罪行进行最后辩护和最后陈述的活动。
其实在不同的诉讼类型中,涉及到的流程都是不一样的。一般刑事案件一审都是会开庭审理的,但到了二审之后则就有可能是书面审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