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办案期限有多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刑事拘留30天;
2、审查逮捕7天;
3、侦查期限60天;
4、审查起诉45天;
5、审理45天.以上合计197天,这不包括可能发生突发情况。
一审审理期限有多久
1、公诉案件。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2、自诉案件。民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上述公诉案件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3、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一、非法集资开庭时间
1、如果是简易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2、如果是普通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3、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二百零二条【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2)《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二百一十四条【简易程序的审限】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二、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能否延长审限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的延长,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分析:(一)对于一审刑事案件:1、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2、如果是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二)对于二审的刑事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最高人民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