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卖淫罪的处罚?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17 02:13:53
介绍卖淫罪的处罚?
介绍卖淫罪的处罚,具体如下: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介绍卖淫的行为就是属于以金钱或者是物质的手段引诱使他人进行卖淫,对于此行为就是明知犯法还实施的行为,只要一旦触犯刑事的条款必定就要承担刑事的责任,对于处罚的标准不仅要被判有期徒刑,而且还要支付该有的罚金。介绍卖淫罪立案标准。1、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2)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3)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4)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导读介绍卖淫罪的处罚,具体如下: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介绍卖淫的行为就是属于以金钱或者是物质的手段引诱使他人进行卖淫,对于此行为就是明知犯法还实施的行为,只要一旦触犯刑事的条款必定就要承担刑事的责任,对于处罚的标准不仅要被判有期徒刑,而且还要支付该有的罚金。介绍卖淫罪立案标准。1、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2)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3)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4)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介绍卖淫罪的处罚,具体如下: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介绍卖淫的行为就是属于以金钱或者是物质的手段引诱使他人进行卖淫,对于此行为就是明知犯法还实施的行为,只要一旦触犯刑事的条款必定就要承担刑事的责任,对于处罚的标准不仅要被判有期徒刑,而且还要支付该有的罚金。
介绍卖淫罪立案标准:
1、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2)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3)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4)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司法实践中,两者有时很难区分,因为介绍卖淫往往是组织卖淫罪的方法、手段行为,实践中,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二者的区别:
(1)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人员寻找卖淫对象,即嫖客;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2)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卖淫人员与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促进卖淫、嫖娼的实行;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客观方面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介绍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的界限:
司法实践中,两者有时很难区分,因为介绍卖淫往往是组织卖淫罪的方法、手段行为,实践中,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二者的区别:
1、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人员寻找卖淫对象,即嫖客;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2、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卖淫人员与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促进卖淫、嫖娼的实行;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客观方面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七十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介绍卖淫罪的处罚?
介绍卖淫罪的处罚,具体如下: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介绍卖淫的行为就是属于以金钱或者是物质的手段引诱使他人进行卖淫,对于此行为就是明知犯法还实施的行为,只要一旦触犯刑事的条款必定就要承担刑事的责任,对于处罚的标准不仅要被判有期徒刑,而且还要支付该有的罚金。介绍卖淫罪立案标准。1、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2)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3)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4)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