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哪些条件会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
1、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条件:
(1)本罪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还侵犯了被拐卖儿童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的规定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的区别有哪些
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的区别:
1、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2、拐卖拐骗的方式不同:拐卖儿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儿童等行为。拐骗儿童罪的在客观上表现为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