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原合同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对债权人生效。这主要是因为债务作为一种义务乃是债务人必须履行的,而且合同义务的履行直接关系到债权利的实现。如果允许债务人随便处分或者转让其债务,债权利的实现就很难保证。倘若合同义务受让人没有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信用不佳,那么债权人的利益甚至就根本不能实现。因此,《民法典》明确要求“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一、转让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注意事项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2、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法律、行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二、无偿合同与有偿合同区别是什么?
无偿合同与有偿合同区别是当事人能否从合同中获得利益。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当履行较高的注意义务,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当承担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负责。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否则经其代理人同意;对于纯利益的免费合同,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签订合同。债务人将其财产免费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该免费行为。债务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只有在其转让价值明显不合理、受让人故意时,才能请求撤销该行为。是否有不同的返还义务。无处分权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产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财产的,原则上不承担原所有人的返还义务;财产通过无偿合同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有义务返还原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