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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清算 股东赔偿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17 07: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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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清算 股东赔偿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股份公司破产清偿顺序如下: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所欠职工的工资、划入职工账户的社保费用、经济补偿金。3、所欠的应由公司缴纳的社保费用、欠缴的税款。4、普通债权。一、破产债务如何处理。企业破产后债务按以下规定进行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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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股份公司破产清偿顺序如下: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所欠职工的工资、划入职工账户的社保费用、经济补偿金。3、所欠的应由公司缴纳的社保费用、欠缴的税款。4、普通债权。一、破产债务如何处理。企业破产后债务按以下规定进行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股份公司破产清偿顺序如下: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所欠职工的工资、划入职工账户的社保费用、经济补偿金;

3、所欠的应由公司缴纳的社保费用、欠缴的税款;

4、普通债权。

一、破产债务如何处理

企业破产后债务按以下规定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民法典中的破产债权怎样处理

首先,应当先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其次偿还破产人欠缴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再行偿还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综上,企业破产后,应当就破产人全部财产偿还债务,不能全部偿还的,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按照清偿顺序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企业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如下: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所欠职工的工资、划入职工账户的社保费用、经济补偿金;

3、所欠的应由公司缴纳的社保费用、欠缴的税款;

4、普通债权。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一百一十四条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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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清算 股东赔偿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股份公司破产清偿顺序如下: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所欠职工的工资、划入职工账户的社保费用、经济补偿金。3、所欠的应由公司缴纳的社保费用、欠缴的税款。4、普通债权。一、破产债务如何处理。企业破产后债务按以下规定进行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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