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能对抗强制执行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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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7 07:35:31
质押能对抗强制执行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质押债权不能对抗的强制执行,但执行质押财物时,质押权人具有优先受偿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四条 人民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宜由人民保管的,人民可以指定被保全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保全人保管的,可以委托他人或者申请保全人保管。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由担保物权人保管;由人民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采取保全措施而消灭。第一百五十七条 人民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导读法律分析。质押债权不能对抗的强制执行,但执行质押财物时,质押权人具有优先受偿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四条 人民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宜由人民保管的,人民可以指定被保全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保全人保管的,可以委托他人或者申请保全人保管。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由担保物权人保管;由人民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采取保全措施而消灭。第一百五十七条 人民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法律分析:
质押债权不能对抗的强制执行,但执行质押财物时,质押权人具有优先受偿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四条 人民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宜由人民保管的,人民可以指定被保全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保全人保管的,可以委托他人或者申请保全人保管。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由担保物权人保管;由人民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采取保全措施而消灭。
第一百五十七条 人民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质押能对抗强制执行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质押债权不能对抗的强制执行,但执行质押财物时,质押权人具有优先受偿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四条 人民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宜由人民保管的,人民可以指定被保全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保全人保管的,可以委托他人或者申请保全人保管。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由担保物权人保管;由人民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采取保全措施而消灭。第一百五十七条 人民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