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不满一年需要年审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17 10:13:08
营业执照不满一年需要年审吗
法律分析:不需要。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企业信息,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第三条 企业信息公示应当真实、及时。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报请主管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机关批准。县级以上地方有关部门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导读法律分析:不需要。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企业信息,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第三条 企业信息公示应当真实、及时。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报请主管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机关批准。县级以上地方有关部门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法律分析:不需要。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企业信息,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
第三条 企业信息公示应当真实、及时。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报请主管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机关批准。县级以上地方有关部门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
营业执照不满一年需要年审吗
法律分析:不需要。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企业信息,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第三条 企业信息公示应当真实、及时。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报请主管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机关批准。县级以上地方有关部门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