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证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17 10:01:26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证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证的办理流程。1、当地开展了土地确权的工作。2、市向辖区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发布通告。3、提出申请及申报飞地。4、地籍调查和阶段权属审核。5、公示公告就登记发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百四十一条;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导读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证的办理流程。1、当地开展了土地确权的工作。2、市向辖区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发布通告。3、提出申请及申报飞地。4、地籍调查和阶段权属审核。5、公示公告就登记发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百四十一条;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证的办理流程:
1、当地开展了土地确权的工作;
2、市向辖区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发布通告;
3、提出申请及申报飞地;
4、地籍调查和阶段权属审核;
5、公示公告就登记发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四十一条
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证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证的办理流程。1、当地开展了土地确权的工作。2、市向辖区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发布通告。3、提出申请及申报飞地。4、地籍调查和阶段权属审核。5、公示公告就登记发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百四十一条;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