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仲裁不成功的处理是:要看是一裁终裁还是别的,如果是一裁终裁就没有办法改变了,如果不是,则可以在劳动仲裁败诉后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一、仲裁与判决的区别有哪些
仲裁与判决的区别如下:
1、仲裁程序比简单,一裁生效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起诉,或者向人民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2、仲裁只是解决争议的途径之一,不是最后的途径,也不是唯一的途径。但判决是解决纠纷的最终司法手段;
3、仲裁和判决的适用范围不同,仲裁裁决的范围小于判决的范围。
二、劳动合同乙方违约条款怎么约定
劳劳动合同乙方违约条款可以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来进行约定,动仲裁裁决后不能在上诉,依据法律的规定,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劳动仲裁是终裁裁决的,当事人是不能提起上诉的,但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三、已经做出仲裁裁决的还能仲裁吗
是不可以的,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劳动仲裁裁决后,当事人不能再以同一事实再申请劳动仲裁,否则不予受理;劳动仲裁后,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双方依法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起诉。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