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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使用伪基站犯罪行为定性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15 01: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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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使用伪基站犯罪行为定性规定是怎样的

非法使用伪基站犯罪行为可能会被定性为犯了非法经营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诈骗罪、虚假广告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一)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1、个人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三套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万元以上的。2、单位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十套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五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曾因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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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非法使用伪基站犯罪行为可能会被定性为犯了非法经营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诈骗罪、虚假广告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一)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1、个人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三套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万元以上的。2、单位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十套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五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曾因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的。


非法使用伪基站犯罪行为可能会被定性为犯了非法经营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诈骗罪、虚假广告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

《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

(一)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1、个人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三套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十套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五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曾因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的。

一、非法使用伪基站犯罪案件管辖权的确定

(一)案件一般由犯罪地机关管辖,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也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机关管辖。对案件管辖有争议的,可以由共同的上级机关指定管辖;情况特殊的,上级机关可以指定其他机关管辖。

(二)上级机关指定下级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侦查该案件的机关提请同级人民审查批准,人民应当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需要移送审查起诉的,由侦查该案件的机关移送同级人民审查起诉。

(三)人民对于审查起诉的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管辖规定,认为应当由上级人民或者同级其他人民起诉的,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或者报上级检察机关指定管辖。

(四)符合《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并案处理规定的,人民、人民、机关可以在职责范围内并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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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使用伪基站犯罪行为定性规定是怎样的

非法使用伪基站犯罪行为可能会被定性为犯了非法经营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诈骗罪、虚假广告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一)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1、个人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三套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万元以上的。2、单位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十套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五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曾因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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