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虚开专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61条:虚开专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六条: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专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