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挪用资金罪数额界定:10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6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400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200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
法律分析
对于挪用资金罪的数额,根据有关规定(一)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较大: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6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数额巨大: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400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200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拓展延伸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要件和量刑准则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特定款物据为己有或挪用使用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一是必须是特定款物,即具有明确所有权归属的财物;二是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主观上具有占有故意;三是必须具备挪用或据为己有的客观行为。对于该罪行的量刑准则,一般考虑被挪用财物的价值、挪用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以及犯罪主体的主观恶性。根据具体情况,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正义。
结语
挪用资金罪的数额划分根据不同情形,分为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数额较大指挪用本单位资金在10万元以上且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的,或挪用本单位资金在6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巨大则是指挪用本单位资金在400万元以上且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的,或挪用本单位资金在200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对于挪用特定款物罪,必须具备特定款物、非法占有为目的和挪用或据为己有的客观行为三个构成要件。量刑准则考虑被挪用财物的价值、挪用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以及犯罪主体的主观恶性。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正义。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决定》第九条的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数额较大的,构成商业受贿罪。
实施《决定》第九条规定的行为,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索取或者收受贿赂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