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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对盗窃武器装备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24 0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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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对盗窃武器装备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盗窃、抢夺支、弹药、爆炸物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罚。一、盗窃武器装备罪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一)军人的概念;本罪的主体为军人,即中国人民或者武装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不包括虽在军事部门或者武装工作,但没有军籍者;也不包括已经退伍、复原或者专业的军人。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及其他人员以军人论,这些人员不执行军事任务时除外。(二)武器装备、军用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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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盗窃、抢夺支、弹药、爆炸物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罚。一、盗窃武器装备罪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一)军人的概念;本罪的主体为军人,即中国人民或者武装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不包括虽在军事部门或者武装工作,但没有军籍者;也不包括已经退伍、复原或者专业的军人。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及其他人员以军人论,这些人员不执行军事任务时除外。(二)武器装备、军用物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盗窃、抢夺支、弹药、爆炸物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一、盗窃武器装备罪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一)军人的概念

本罪的主体为军人,即中国人民或者武装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不包括虽在军事部门或者武装工作,但没有军籍者;也不包括已经退伍、复原或者专业的军人。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及其他人员以军人论,这些人员不执行军事任务时除外。

(二)武器装备、军用物资

所谓武器装备是指武装力量用于实施和保障战斗行动的武器、武器系统和军事技术器材的统称。武器装备通常分为战斗装备和保障装备。战斗装备是指在军事行动中直接杀伤敌人有生力量和破坏敌方各种设施的物质手段;保障装备是为了有效使用战斗装备所必需的军事技术器材。所谓军用物资是指除武器装备以外的供军事上使用的物资,如车船、药品、器材等。

(三)盗窃、抢夺

所谓盗窃是指违反他人的意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占有的财物非强行的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者占有行为。盗窃行为通常具有秘密性和非强行性。但是窃取行为并不限于秘密性,比如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公然盗窃行为,即所谓的光明正大的偷拿他人财物等等。

所谓抢夺是指将他人控制的财物强行取得和据为己有的行为。抢夺财物虽然使用一定的力量,但这一力量是针对财物的,而不是针对控制财物的人,故有人把抢夺所使用的暴力严格限定为对物的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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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对盗窃武器装备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盗窃、抢夺支、弹药、爆炸物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罚。一、盗窃武器装备罪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一)军人的概念;本罪的主体为军人,即中国人民或者武装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不包括虽在军事部门或者武装工作,但没有军籍者;也不包括已经退伍、复原或者专业的军人。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及其他人员以军人论,这些人员不执行军事任务时除外。(二)武器装备、军用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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