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务人找不到的情况下借款纠纷诉讼是有效的。
如果找不到债务人,债权人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追讨欠款: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先向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
2、到起诉还款。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就可以受理。
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3、失联超过两年的,向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欠款的,债权人提起诉讼,人民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4、向债务共同偿还或者连带偿还责任人讨要欠款。
一、借钱的人跑了怎么办?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可以强制执行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二、有欠条找不到人怎么办起诉
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就可以受理。
债务人需要到被告住所地起诉,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