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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工资划扣比例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23 2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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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工资划扣比例

法律分析:强制执行扣取工资的比例因工资数额的不同,没有固定比例,但有保留基数,即: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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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强制执行扣取工资的比例因工资数额的不同,没有固定比例,但有保留基数,即: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法律分析:强制执行扣取工资的比例因工资数额的不同,没有固定比例,但有保留基数,即: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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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工资划扣比例

法律分析:强制执行扣取工资的比例因工资数额的不同,没有固定比例,但有保留基数,即: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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