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监察大队投诉或劳动仲裁解决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申请离职可主张经济补偿;如用人单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向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从描述看,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纠纷,以维护己方合法权益。如果因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申请离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对于裁决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文书,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以准备好生效法律文书、生效证明、被申请人身份信息,向申请强制执行。
拓展延伸
强制执行拖欠工资申请所需的必备材料清单
强制执行拖欠工资申请所需的必备材料清单包括:1.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文件;2.工资支付凭证或工资单;3.劳动者提供的加班、绩效、奖金等相关证明;4.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时间记录或考勤记录;5.劳动者提供的通知书或催告函等催款证明;6.劳动者提供的银行转账记录或收款凭证;7.劳动者提供的证人证言或相关证据材料;8.强制执行申请书及相关法律文书;9.其他与拖欠工资有关的证明文件。以上材料是确保申请获得强制执行的必备材料,准备充分并提供清晰、完整的证据将有助于您的申请顺利进行并获得应有的赔偿。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结语
维权有门,合法权益不容侵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协商解决;如不成,可向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离职时,可主张经济补偿。如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律文书,可向强制执行。准备好必备材料,确保申请顺利进行。劳动合同、工资单、加班证明等都是关键。咨询专业律师,保障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维权路上,坚持正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五章 申诉与控告 第九十六条 原处理机关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书后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
公务员不因申请复核、提出申诉而被加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七条 人民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有关单位拒不执行监察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建议的,由其主管部门、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