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有什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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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3 03:12:34
工伤有什么赔偿
工伤赔偿范围如下: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3、辅助器具费用。4、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等于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劳动关系解除时,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9、劳动能力鉴定费。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导读工伤赔偿范围如下: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3、辅助器具费用。4、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等于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劳动关系解除时,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9、劳动能力鉴定费。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工伤赔偿范围如下: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3、辅助器具费用;
4、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等于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劳动关系解除时,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有什么赔偿
工伤赔偿范围如下: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3、辅助器具费用。4、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等于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劳动关系解除时,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9、劳动能力鉴定费。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