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请问债权转股权如何操作?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23 02:57:39
文档

请问债权转股权如何操作?

债权转股权的操作办法:债务人增资扩股;或者进行股权转让。如果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的债权而享有的股份的面额确认为股本,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第一百七十;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推荐度:
导读债权转股权的操作办法:债务人增资扩股;或者进行股权转让。如果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的债权而享有的股份的面额确认为股本,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第一百七十;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债权转股权的操作办法:债务人增资扩股;或者进行股权转让。如果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的债权而享有的股份的面额确认为股本,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一百七十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文档

请问债权转股权如何操作?

债权转股权的操作办法:债务人增资扩股;或者进行股权转让。如果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的债权而享有的股份的面额确认为股本,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第一百七十;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