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是否能追讨要分情况处理:
1.如果尚未终止劳动关系,此时申请劳动仲裁不受仲裁时效,可以申请仲裁追讨工资;
2.如果已经终止劳动关系,应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仲裁,超出仲裁有效期的不能申请仲裁追讨所拖欠工资,但是可以通过向起诉的方式进行追讨。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