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
2、对具有刑诉讼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
3、对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
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十二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