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行政诉讼的最长起诉期限不超过二十年,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征地拆迁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同时,提起诉讼需要符合条件,包括原告身份、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以及符合人民受案范围和管辖。人民在接收起诉状时应当登记立案,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起诉状内容欠缺或有错误,应给予指导和释明,并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法律分析
一、征地拆迁行政诉讼的最长起诉期限是多久
征地拆迁行政诉讼的最长起诉期限不超过二十年。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征地拆迁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诉讼时效是从作出征收拆迁决定之日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二、提起诉讼应当符合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五十一条人民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征地拆迁行政诉讼的最长起诉期限为二十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征地拆迁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起诉应当符合条件,包括原告符合法定身份、有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起诉状应当向人民递交,并在必要时进行补正。人民会根据起诉状的内容决定是否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九条 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