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企业不可以随意改的。
1、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应该经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并且采用书面形式;
2、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应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留一份;
3、劳动合同的任何一方,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都不能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