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签转让合同,所以不存在多少人签字问题。《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怎么转让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如下:
一、原则上来说作为集体用地只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集体土地使用权在集体组织内部可以通过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拍卖等形式自由转让。
二、通过走批准途径实现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直接变更土地性质使其得以自由转让。
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有两种情形例外,一是国家征收、征用后改为划拨用地,该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可有偿出让。二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
二、集体土地转让合同效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集体土地转让合同效力须视情况而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农村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方可转让;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集体土地买卖合同有效吗
一、违反法律法规的房屋买卖合同。
二、双方当事人主体不合格。
三、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包括欺诈、威迫和乘人之危。
四、违反法定形式,如房屋买卖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
五、合同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农村集体土地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集体建设用地必须转为国有以后才能进入二级市场流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