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股东直接诉讼的,以股东为原告,以公司或者实际侵害股东权利的人为被告,所得利益归于股东个人。此诉讼与一般诉讼基本无区别。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此处侵犯自己利益的人包括股东所在的公司及董事或其他股东。《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股东直接诉讼权行使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股东自身的利益,以个人名义向提起诉讼。股东直接诉讼权行使的结果归属于原告股东。原告是被侵犯利益的股东,诉讼的被告是公司或者是公司的大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监事的职责有哪些?
一、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规定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权益受损的股东救济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监事指公司监事会的组成人员。监事一般由股东会(股东大会)选任。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二、中小股东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小股东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1、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2、依法转让自己的股权;
3、行使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