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私毒品罪既遂标准:无论数量多少,走私毒品都应追究刑事责任。贩卖毒品的典型行为是低价购进高价卖出,低价购进即为购进目的,与出售者商谈即为着手。获取毒品后即为既遂,无论是否联系买主或再贩卖,仅影响量刑。
法律分析
走私毒品罪既遂标准如下:
1、走私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2、最典型的贩卖毒品是低价购进高价卖出以赚取利润的行为,此时,行为人低价购进即是以销售为目的收购毒品,则行为人开始为购进毒品与出售者联系,商谈即为着手,由于意志以外原因未获取毒品的是未遂,相反已经获取毒品就是既遂,行为人在已经获取毒品后,无论是否联系买主,是否将毒品再贩卖出去均不影响既遂的成立,仅属于量刑时考虑的情节。
拓展延伸
走私毒品罪既遂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刑罚确定
走私毒品罪既遂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刑罚确定是针对涉及毒品走私犯罪的案件中,对于犯罪行为是否已经达到既遂的标准以及既遂后应适用的刑罚进行明确和界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走私毒品罪的既遂标准通常包括实施走私行为、毒品成功进入国境或交由他人控制等要素。一旦犯罪行为达到既遂标准,根据犯罪的性质、数量、危害程度等因素,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刑罚幅度。刑罚的确定还需考虑犯罪主体的主观故意、犯罪情节的轻重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将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依法判决并确定适用的刑罚。
结语
走私毒品罪的既遂标准是指在涉及毒品走私犯罪案件中,判断犯罪行为是否已经达到既遂的标准,并确定适用的刑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既遂标准通常包括实施走私行为、毒品成功进入国境或交由他人控制等要素。一旦犯罪行为达到既遂标准,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刑罚幅度。刑罚的确定还需考虑犯罪主体的主观故意、犯罪情节的轻重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将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依法判决并确定适用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