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诉讼法中的受理与立案的区别是,受理是立案的前置程序,指对起诉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立案,而立案是根据管辖范围快速受理控告材料的审查。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法中的受理与立案的区别是:受理必须在立案之前,受理是立案的前置程序。受理是指人民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予以接受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是人民对控告的材料,按照管辖范围,迅速受理审查。
拓展延伸
民事诉讼程序中受理与立案的区别及其影响
民事诉讼程序中,受理与立案是两个重要概念,它们在程序的不同阶段起着不同的作用。受理是指对民事案件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案件符合立案条件后进行进一步审理的程序。立案则是指正式登记案件,并确定案件的案号和法官,进入正式审理程序。受理与立案的区别在于时间点和程序性质上的不同。受理是案件进入审理程序的第一步,立案则是案件正式进入审理阶段的标志。受理与立案的区别对当事人有着重要的影响。受理阶段,会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如果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可能会被驳回。而立案后,会正式进行审理,并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或裁定。因此,受理与立案的区别直接影响着案件能否进入正式审理程序,对当事人的权益保护和诉讼结果产生重要影响。
结语
受理与立案在民事诉讼中具有不同的意义与程序。受理是对起诉进行初步审查,确认符合条件后进一步审理;而立案则是正式登记案件,标志着进入正式审理程序。这两者的区别对当事益保护和诉讼结果产生重要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