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体合同是企业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的重要规定。通过平等协商,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就上述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在签订集体合同时,需要注意准确界定集体合同的主体、充分掌握集体合同的内容、严格履行集体合同的程序。集体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职工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法律分析
集体合同是否必须签署?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的协商与签订,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法》第51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议等,是指工会或者职工推举的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谈判所缔结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所以签订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签订集体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各级工会组织要依法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应注意把握以下要点:
1、准确界定集体合同的主体。
根据本条规定,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由两方组成:一方为全体职工,由工会代表;另一方为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
2、充分掌握集体合同的内容。
平等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裁员、集体合同期限、变更和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双方还可以将劳动争议的预防和调处、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权益维护等纳入平等协商范畴,最终达到涉及职工利益的所有事情都通过平等协商确定。
3、严格履行集体合同的程序。
平等协商的程序直接关系到平等协商的合法性和集体合同的有效履行,根据《实施办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步产生代表:产生协商代表,确定首席代表,聘请代表,培训协商代表。
第二步协商准备:
①做好宣传引导;
②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③搜集了解与平等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④充分征求职工的意见;
⑤明确协商代表分工;
⑥制定平等协商实施方案;
⑦确定平等协商记录员。
第三步提出要约:平等协商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平等协商的要约,另一方应当自收到要约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书面协商要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平等协商的时间、地点、议题、要求协商方的首席代表及其他协商代表、协商过程中对方应提供的材料等。
第四步正式协商:平等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进行,协商会议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①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②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③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各自发表意见,开展充分讨论;④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事先未预料到的情况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中止协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时间、地点和协商内容由双方商定。
第五步审议备案。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职工出席,并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同时,由企业工会报送上一级工会备案。
第六步生效公布: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备案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生效的集体合同,应当自其生效之日起由协商代表及时以适当的形式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
4、重点突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由于工资问题是集体合同内容的核心,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最重要的方面,所以《实施办法》第二十五第4款对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作出规定。
工资集体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调整办法;最低工资、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试用期及病事假等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标准;合同的期限及变更、解除的程序,合同的终止条件及违约责任;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应当严格按照集体合同的签订程序进行,工会要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和需求,选好协商代表,主动提出协商要约,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报送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协议生效后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协议履行情况每年向职代会报告。
拓展延伸
集体合同是指由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与雇主或雇主团体签订的合同,旨在规定工作条件、薪酬、福利、安全与健康等方面的要求。集体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劳资和谐、保障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签订集体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合同内容要全面。集体合同应该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职业卫生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要求,确保职工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 合同条款要明确。集体合同中的条款应该清晰明确,避免使用模糊、不明确的表述,以免产生歧义和纠纷。
3. 合同双方要平等。集体合同的签订应该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强制或威胁。
4. 合同签署要有代表性。集体合同的签署需要有足够的代表性,既要包括资方的代表,也要包括职工的代表,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职工的权益。
集体合同的签订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手段,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内容全面、明确、平等、具有代表性,以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劳资和谐、保障劳动者权益。
结语
集体合同的签订是企业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平等协商的重要内容,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在签订集体合同时,需要注意集体合同的主体、内容以及程序。主体应包括全体职工和用人单位,内容应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程序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进行。重点要突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确保职工的工资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互换、转让 第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三十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六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