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夫妻名下的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分割处理。但如果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离婚时无法要求分割,只能以购房出资作为债权主张赔偿。
法律分析
对已取得所有权的房改房,夫妻一方将以其个人财产购买的公有房屋的财产登记在夫妻的共同名下的,该房屋的所有权为夫妻共同所有,按共同财产予以处理;
但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了该房产,而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因为我国不动产采用登记主义,房产证的登记名为所有人,离婚时不能要求分割。
但购买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一方有权主张赔偿其购房所支付的本金及利息。
拓展延伸
婚内改造的房屋如何影响夫妻共有财产分割?
婚内改造的房屋在夫妻共有财产分割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所得以及在婚姻期间共同购买的资产。婚内改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范畴,其价值将在财产分割中被考虑。然而,具体的分割方式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婚姻期间的贡献、房屋登记情况、财产证明等。如果夫妻对房屋进行共同投资或共同还贷,那么在分割时可能会按照投资比例进行划分。但如果只有一方进行了改造投资,另一方没有参与或没有提供财务支持,那么可能会导致在分割时该房屋的价值归属于改造方。因此,在婚内改造的房屋影响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法律规定和双方的实际情况。
结语
夫妻共有财产分割中,婚内改造的房屋具有重要地位。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有财产包括婚后所得和共同购买的资产。婚内改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其价值将在财产分割中考虑。分割方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贡献、登记情况、财产证明等。如果夫妻共同投资或还贷,分割可能按投资比例划分。如只有一方改造投资,可能导致该房屋归改造方所有。因此,在婚内改造的房屋影响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时,需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和双方实际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3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