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受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但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等行为将被纳入名单。
法律分析
可以离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影响离婚,但是如果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即使离婚也要共同承担。所以离婚并不影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拓展延伸
失信名单对夫妻离婚产生的法律影响是什么?
失信名单对夫妻离婚产生的法律影响是多方面的。首先,失信名单是指个人或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合同约定等而被列入的信用不良记录,会影响到个人的信用评价和信用状况。在夫妻离婚过程中,如果一方或双方存在失信行为,可能会对财产分割、抚养权、探望权等产生影响。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信用状况,可能会对失信方做出限制、处罚或者其他特殊处理。此外,失信名单的存在可能会影响夫妻离婚案件的审理时间和结果,导致更复杂的法律程序和纠纷解决过程。因此,夫妻在离婚前应当注意维护自己的信用状况,避免被列入失信名单,以免给离婚案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影响。
结语
离婚并不影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会影响离婚的进行。然而,夫妻在离婚前应注意维护自己的信用状况,避免被列入失信名单,以免给离婚案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影响。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信用状况,可能会对失信方做出限制、处罚或其他特殊处理。因此,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对夫妻离婚案件的审理结果具有重要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