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介绍了二手房交易所需的时间和流程。二手房过户手续在当天就可以办理完成,但规定必须在受理登记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过户需要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地、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过户。流程包括实地看房、产权验证、签署合同、填写合同、缴费义务、产权过户和贷款人准备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抵押手续、银行放款。
法律分析
一、关于二手房交易所需的时间
房屋过户手续在当天就可以办理完成,而且规定必须在受理登记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但各地手续程序不同,所需时间会不同。如果已经办好购房合同,只是过户是不用30天。可以先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并且预约时间。
二手房过户需要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地、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管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到地税缴纳契税,最后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过户。
二、二手房交易流程
1、实地看房;
信贷员、居间机构、评估员、买卖双方到申请按揭贷款的房屋现场对房屋现场勘察。
2、产权验证;
产权人及共有权人(卖方)带着身份证原件及房产证原件,到房管局交验身份证原件及房本原件,进行验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3、签署合同;
银行认真核对校验客户的资料原件,鉴别所有签字人员的真实性,监督客户签字,收取房产证原件及订金(具体数额由买卖双方确定),复印资料,提醒双方在该行办理帐户。
4、填写合同;
银行整理资料根据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填写合同。
5、缴费义务;
银行收取费用预审通过后,通知客户交费;
6、产权过户;
买卖双方在房管局的帮助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7、贷款人准备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抵押手续;
8、银行放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