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1.使用微信搜索“东莞”,并关注东莞市微信公众号;
2.进入公众号后,点击公众号界面最下方菜单栏中的“业务办理”并选择“莞微警”即可进入东莞服务平台;
3.进入平台后,点击户政业务一栏中的业务预约,并选择选择“办理居民身份证”;
4.点击后进行登录,选择你想预约的办事大厅;
5.阅读预约提醒后点击同意,点击子业务,并点击补领居民身份证旁边的预约;
6.选择要预约的日期和时间段,勾选同意并点击确定,最后根据系统提示完善信息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第一款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