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介绍了如何办理廊坊市身份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凡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需持本人《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未满十六周岁公民自愿申领的,由其监护人带领办理。办理过程中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
一、关于如何办理廊坊市身份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凡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需持本人《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未满十六周岁公民自愿申领的,由其监护人带领办理。
二、廊坊市身份证怎么办理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办理廊坊身份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身份证申领表;
2. 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3. 户口簿;
4. 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
5. 申请人的其他证明材料。
此外,申请人还需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实或漏填的情况,可能会导致身份证办理失败或者影响后续使用。因此,在办理廊坊身份证时,务必如实提交相关材料,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三章 使用和查验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