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病假超过6个月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7 04:49:48
职工病假超过6个月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
律师解析。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如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劳动局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导读律师解析。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如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劳动局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如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劳动局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职工病假超过6个月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
律师解析。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如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劳动局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